武漢企業社保登記與參保登記怎么處理
接收工商部門共享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后,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通過公開信、公告、短信等多種方式,提醒、督促已辦理“五證合一”營業執照的企業在產生用工后30日內,依法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。逾期仍不辦理職工參保登記手續的,經辦機構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履行職工參保繳費義務。
企業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,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核對“五證合一”營業執照。對于已從工商部門獲取數據信息的企業,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直接調取該單位基本信息,補充開戶銀行賬號等有關資料,完成職工參保登記。職工參保登記時補充的相關信息發生變更的,由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。